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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咨询】与购房中介产生纠纷,请问应当如何处理

    2012年7月22日与中介签订佣金确认书同意支付中介费25000,但是由于在服务过程中,中介的不专业、法律知识的不完备,导致多次重复往返于房地产交易中心和中介之间(存在由于中介失误导致的两份合同、及8月19日往返房地产交易中心的两张打车票作为政府),在2012年10月20日交易完成后与中介协商由于服务存在瑕疵,要求降低中介费用至20000。我们的服务人员与他的经理沟通后(此处没有留下证据)同意收取了2000的中介费,并给我开了收据(非发票)。交易完成中中介从未联系我要求我支付另外5000元的费用,我以为我们已经达成了协议。但是昨天突然收到法院传票,中介告我,要求支付欠佣金5000元按每天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共计900元。请问在这个事件中我应该怎么做?应诉成功的机会大么?法院按常理会如何判?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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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盖房旧房

    发布于2013-08-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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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风花雪月红尘边_weibo 丨Lv 6
    肯定不可以的,只能用业主的名义去的。
    +1 2014-11-14 举报
  • 曾文威 经纪人
    合理安排时间比如加热时进行洗菜和切菜的工作。
    +1 2014-09-16 举报
  • water19871022 丨Lv 0
    你好如你所述,你没有和中介经理沟通后将中介费调整为20000元的证据,而中介虽然在中介过程中存在较多瑕疵,但是最终也确实完成了中介服务,所以在你没法提出上述调整中介费的证据的情况下,法院肯定会判支持中介的诉求。建议你们的人员可以去找中介沟通,通过录音或录像的方式尝试能不能取得中介费已经调整为20000元的证据,如果能得到这个证据,那么再去应诉就能胜诉
    +1 2013-08-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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