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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契税的缴纳以及房屋产权登记的办理的纠纷

    本人于2010年3月2日(合同成立日期)购买商品房一套A,当时全款一次性付清。2011年12月20日交房。并在2012年6月6日缴清契税(已取得契税完税证)!房屋小于90平米,故缴纳了房款的1%为契税!前两日开放商打来电话说,要我去当地房管部门开一个无房证明,证明我这套房子是本人的首套房产,才能享受1%的契税的优惠,如果不是首套房产,需要缴纳1.5%的契税!可是本人在2012年又购买了一套商品房B,所以房管部门不能给我开具之前的那套商品房A是我唯一的房产的证明!可是我再购买商品房A时,那确实是我首套房产!我的问题是,我需要补交那0.5%的契税吗?如果不用,有法律依据吗?还有,合同上写明,开发商需在2012年3月20日之前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根据现在的情况,也就是说开发商正在准备递交我本人的材料给房管部门,能不能推断他们有没有取得权属证明??如果没有的话,我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我违约金? 北京市

    完税证明 购房 产权登记 首套房 举报

    提问者:Antettybensag

    发布于2013-08-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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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盛利 经纪人
    从小学就开始看了,很多年了,肯定是王牌节目了
    +1 2014-11-11 举报
  • 莫变莫变_qq 丨Lv 5
    说简单点就是可以贴大砖,可以贴石材,大理石,重的大的挂件。比强力瓷砖胶再高个级别!
    +1 2014-08-05 举报
  • tonnydu2010 丨Lv 8
    这是必须的,
    +1 2016-04-1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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