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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产权纠纷导致老人的权利被侵犯该怎么办?具体问题描述:

    老人有一套房屋,以前的编号为5号,但是经过法院查证和街道变更,将房屋确定为4号,而另一个人(不相干的人)还使用5号房屋的编号去办理房屋公证和房屋申请,政府也受理了,而且是以通告的方式发布,所以这个人就用5号房屋的手续直接占用了4号房屋的权属。老人并不知情。这种做法符不符合法律规定,这样的行为在法院行得通吗?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老人公平吗?求高人指点,急! 北京市

    房产公证 房产纠纷 房屋 公证 举报

    提问者:fenfenger

    发布于2013-08-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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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阿军1120 丨Lv 5
    自己小区有商业,对面现在有个签约的步步高超市
    +1 2014-12-18 举报
  • 宗雨 经纪人
    没有标准,乱砍,你老实就宰死你,慢慢谈!没有人会按标准做
    +1 2014-08-05 举报
  • 徐鹏辉 经纪人
    深圳目前的公积金现在只能提取,还不能使用,还要等一段时间
    +1 2014-04-30 举报
  • 经典情人♂ 丨Lv 2
    房屋的确权以房屋登记部门登记为准,只要产权登记部门有记载房屋的位置和面积,不管编号怎么变都没法变更房屋的所有权。 如果有人通过行政机关办理公证和相关申请,对没有进行过产权登记的房屋确权,公证机关通告发布就是为了查明真面目的,你可以到公证机关申明争议的存在,如果公告过期公证书已生效,也可以到法院行政诉讼只要你能举证能说明房屋是你的法院可以宣布公证无效。 对部分无诉讼能力的老人房屋被人侵占,可以到相关部门申请法律援助,如到社区请求帮助,由社区出面求得法律救济。
    +1 2013-08-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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