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父亲房产过户于子女名下,要求公证继母有居住权,他们没结婚$https://m.fang.com/ask/ask_6042509.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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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房产过户于子女名下,要求公证继母有居住权,他们没结婚
你好,请问一下,事情是这样的,家里有一套房子,后来父亲找了一个继母,父亲把房子过户于我的名下,产权是我的,最近父亲向我提出要求签一个继母永久居住权的协议,要求去公证,他们都还没结婚。我父亲肯定没这个要求,肯定是我继母给他说的,公证的话有法律保护吗??我该怎么办?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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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天津人说快板
发布于2013-08-13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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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格
经纪人
咨询一下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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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本家园
丨Lv 3
答复楼主:这个可能无法取得公证,如果你们签订个人协议是可以的,但是后续是可以由你决定改变的因为涉及到使用权,是赠予一套房子的使用权还是一间房子或者厨房客厅的使用权,这个是不可能描述清楚的,只能说是作为所有人的你,允许某人居住使用,不受法律强制约束,你可以根据情况收回比如要出租要变卖的情。你可以承诺,对方在和父亲和睦相处、做好长辈的情况下,允许使用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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