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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二套房贷款认定的问题

    我的户籍在北京,现在名下有唯一套房产,当时是全款购买,还不够五年。想请问,如果我现在想改善住房条件,先卖掉这套房,使我的名下没有房产,然后再贷款买房,这种情况的贷款,是否是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贷款,如果是,为啥? 如果还算首套房贷款,也想知道下理由,并且想知道下,贷款利率是否会有优惠,如果有,优惠幅度是多少?谢谢!!! 北京市

    购房 户口 贷款 房产 举报

    提问者:fxg_2010

    发布于2013-08-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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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visacgreality 丨Lv 0
    你第一套没贷过就可以,算首套,至少现在是这样。我也是这样的,当然,你必须先把现在的这套房卖掉,户口转出来,贷款优惠的问题你要跟开发商或者是中介去谈,各个银行是不一样的,问题都交给开发商或者是中介。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方面: 1、首先是看是否曾有过贷款行为,对于以前曾全款买房或者向亲朋好友借钱买房的,向银行申请贷款购房时将视为第一套住房贷款;对于曾有过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贷款将视为第二套房。 2、以家庭为单位,即需要查询您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个人征信系统的贷款购房情况,如果其中有人曾有过贷款购房记录的,您申请贷款购房时也将视为第二套房。 3、包括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内。即如果以前申请的是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将视为第二套房。但是如果以前申请的是个人商用房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等其他商业性个人贷款品种,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将按照第一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4、包括已结清和未结清贷款在内。即对于曾有过购置住房贷款记录的,无论其是否结清,再次申请贷款购置住房的,都将视为第二套房。
    +1 2013-08-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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