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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qdg
丨Lv 0
国五条在这方面还是有些影响的,特别是以后在交易时的个税问题!首先:去掉你婆婆的名字有两种方式 1、交易过户的形式,办下来房产证之后,将你婆婆拥有的50%产权过户到你或者你爱人的名下,需要交纳这部分过户价值的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费用不低,但属于正规获取渠道。 2、你的婆婆自动放弃自己的50%所有权,相当于赠予给你或你的老公,需要交纳赠予手续费约所占价值的4%。但这属于非常规获取,以后出售此房屋时,已有提议将受赠所得的房产与遗产所得的房产的获取价值定位为无偿获取,这样在出售时的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标准便是全额的20%。并且在国五条没有出台前的二手房个税政策是房屋总价的1%或者差额的20%取其一,但若牵扯到受赠或继承所得的房产则强制规定按出售差额的20%收取。可见在当时已经将区别化对待受赠和遗产所得的房产了。其次:加上你的名字很简单,在房产证办下来之后,到房管所夫妻之间增减名是不收取费用的,只有几十元的新证的工本费用。因为按现在的婚姻财产发规定,本就是共有财产加不加名不产生交易影响。但最新提议还未完全执行的相关法规有提出,婚前财产为终身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婚姻家庭财产,这也是西方国家的主流法规,是对个人财产的保护,因此一但我国执行这样的法规,夫妻之间在加减名就和同父母之间的加减名一样了,要走赠与或者出让交易的渠道,就会产生高额费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