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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5年将房卖给朋友,朋友因房款未付完,至今未过户,现在国五条出台,百分之20是不是按当时的合同房价计算

    是双方自行签的合同,而且房子是自己开发修建的,因办证件时此房子还未卖出去才办在自己名下,不知道差价以什么为依据,是当时合同签的价格还是以现在评估价,以或者的话那就伤不起呀 北京市

    房价 购房 房屋评估 房子 举报

    提问者:蓝勿2010

    发布于2013-08-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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