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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房者与房主,还有物业的关系问题。把租房合同的复印件给物业保存有问题么?

    我租的是高档小区,今天回家小区保安告诉我,我这种租房子的进出需要登记,业主不用。我想问,我与房主签订了一年的合同,一年内房屋的居住权和使用权是我,小区的物业费也是我交的,我交了物业费,保安把我和外来人口划为一等,是不是不合适。我向物业反映了一下,他们给我的答案是我要有业主证,才可以不用登记出入,或者我拿租房合同的复印件给他们,他们帮我办个出入证,我觉得这样还是不合适。请问,物业的做法是不是有问题?我总觉我和业主的待遇差别太大了,应该属于歧视。其次,每次登记要写身份证号我觉得是泄漏我个人隐私。以后,我要带朋友来我家,每次她都要登记,总感觉是在打我的脸呢,希望明白的人帮我分析分析,谢谢了~ 北京市

    物业费 居住权 物业 租房 举报

    提问者:sfqliftx

    发布于2013-08-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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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xiexin159357 丨Lv 4
    这种问题其实是沟通障碍的问题,当然我们也可以试着去了解这个现象的存在原因。小区业主和物业以及租赁者的关系其实还是比较简单的。物业是小区业主大会聘请的,向所有业主负责,所有的物业规定都是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参与编制和确认的,而所有的业主个人资料在物业是有存档的,是一张具体的住户表格,上面不但有业主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房号等,还有个人一寸或二寸半身照片,有的还包括机动车等牌号等,并且有主要家庭成员的资料,这是方便管理,也是为了物业保安识别业主和闲杂人等的需要。所以资料的填写,不是为了泄密,恰恰是为了安保,如果不登记出入、陌生人随意进出没有人问,那小区的安全隐患就没法看了。所以出入通常需要确认陌生人的身份和来意,有些是通过电话联系,有些是业主预先通知。而租赁者,算业主相关业务往来的,可以登记资料后正常出入,这也是管理需要,当然和陌生人闲杂人等是有区别的,希望你能理解。看事情要多方面想想。得失在一念之间。
    +1 2013-08-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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