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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年底通过中介与卖方签订房产买卖契约,但未过户,如果在新规落实后过户,20%的个人所得税由谁来承担?

    契约上有一条是:上述商品房办理注册登记和交易确权手续所需交纳一切税费,有乙方(买方)按有关规定全部承担。(办理注册登记和交易确权手续所需交纳一切税费)应该指的是过户时的费用,20%的个人所得税应该不包括在里面吧?法律规定是应该谁来承担? 北京市

    个人所得税 商品房 购房合同 中介 举报

    提问者:cuipengzr85

    发布于2013-08-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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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刘政 置业顾问
    跟以前的老包装一样,都是打电话给客服让她们查的
    +1 2014-12-17 举报
  • nanfan1989 丨Lv 4
    您是找新房还是二手房
    +1 2014-07-14 举报
  • 陈海霏 经纪人
    咨询当地部门。
    +1 2014-06-2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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