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租房 > 租房准备
  • 房子出租5年有合同,但是只给了3年的房租,剩下两年不租了要赔偿么 ?

    房子2011年4月出租给别人,合同上说出租5年,但是租金却是一年一年交的,今年4月(2013年4月)到期3年。家里有事不能再出租,给对方协商,对方要求给10万元的赔偿金,说合同时5年。可是今年的房租还没有收。如果我们强收,不要今年的房租了 算是违约么?那个赔偿金10万合理么 ? 请专业人员回答 谢谢。 北京市

    租房 房产纠纷 房租 房子 举报

    提问者:baikebaid

    发布于2013-08-15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4个回答
  • 王敏 经纪人
    当时是不是通过中介公司签的合同,如果是中介公司签合同的话,那这些问题就简单了,如果他太蛮横的话就严格按照合同上的违约金来执行就行了,啥子房子额10万,是门面,花园洋房?还是????
    +1 2013-08-15 举报
  • 赵世平 经纪人
    这个之前是有签署合同的。如果你不租算你违约,按理来说是要付给对方一定的违约赔偿金的,
    +1 2013-08-15 举报
  • 白生东 经纪人
    就算违约也要不了10万赔偿金吧
    +1 2013-08-15 举报
  • 梦里挑灯看天 丨Lv 3
    声明:我不是专业人员。这个之前是有签署合同的。如果你不租算你违约,按理来说是要付给对方一定的违约赔偿金的,赔偿多少我不敢说。。。
    +1 2013-08-15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