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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过户出意外,我还能领回我的房产证吗?

    贵网律师好,本人于2008年3月28日通过中介购得一套二手房,于今年5月16日与原产权证当事人去市房产交易所签定房屋买卖契约,办理了产权证相关过户手续,付清对方全部购房款并交完相关税费,只待数日后去领取本人的产权证,谁知,今天5月27日上午去领取时,房产交易所通过电脑查询后,告诉我保管产权证的同志外出不在,叫我改天再来,于是本人5月28日上午去取证,房管所告之本人不好领证。我就纳闷,经询问得知,原房主当事人之夫于今年5月23日写下一张欠条给债权人,债权人立即于5月26日到法院起诉申请此房屋保全,法院已受理于5月27日下午发出查封保全文通知房地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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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卡房车奴

    发布于2007-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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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火星上的蚂蚁 丨Lv 3
    首先既然房子是在民政局已经判定了.那当然是你能那到房产证.但可能在法院那边需要一端时间进一步合档.这是他们一家人的事.跟你没有关系
    +1 2007-07-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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