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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拆迁烦烦烦

    我是某村原五组村民,后来和原四组合并为现在的二组。合并后我和原四组村民协议购买了他在四组的两层楼房一幢,现在经开区建设需要拆迁,拆迁办的人说我在原四组得不到回迁安置房,200平方的楼房只能285元一个平方拆除,只有在原五组才有,可我在原五组只是老土坯房还不到100平方,根本没的价值。岂不是在原四组的200平方楼房低价卖掉,原五组的土坯房又抵不上回迁安置房,让我两头都没房。请问:这样合理合规合法吗?急急急,今上午都在谈签协议的事了 北京市

    楼房 拆迁办 农村拆迁 回迁房 举报

    提问者:五角枫林

    发布于2013-08-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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