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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急!二手房关于原户主没有迁出户口的 违 约 金问题?高 分 求教!

    我在今年9月底买了一套二手房,原房主说的是空户,并于合同上注明“乙方应于房屋产权过户之前办理完成上述房屋内原有居民户口的迁出手续,否则按房屋成交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原房主19岁,是她爸爸做生意需要钱而出售的,她爸爸有个车库一起卖的,所以合同上是乙方是两个人;即她和她爸爸。第三方是中介,我是甲方。因为户主是她爸爸和她妈妈离婚时,她爸爸赠送给她的,她当时还是小孩子不能买卖,所以现在过户时,乙方支付了20%的个人所得税。 北京市

    房价 违约金 个人所得税 户口迁移 举报

    提问者:richiesui

    发布于2013-08-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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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李旋珠 经纪人
    超出的部分应该不是太大的数额,可以商量装修费里扣除一点。
    +1 2014-08-24 举报
  • 海天驿 丨Lv 4
    户口的事很难办 ,如果当初知道这房子里边有户口 ,可以预留5万至10万抵押金 ,现在即使起诉也并不好办的 ,因为法律以规定了户口不能强制迁移 ,只能自己自愿迁移 ,法院也会是协调解决 。合同上有约定 ,能得到违约金的可能性较大 。
    +1 2013-08-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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