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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什么自家房子的露台,自己却没有所有权?

    现在购买带有露台的住房,合同里却一律没有写上露台的所有权,据说所有权还是归房地产商所有,这样的现象是合理合法吗?为什么?另外有的地方在购房合同里还有写明购房者有使用权,南平的房地产商却连这条都拒绝,实在是太黑了!

    地产 房地产商 购房 购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视却不见

    发布于200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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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施特劳斯的小狗 丨Lv 4
    露台的面积不记入销售面积,也就是说您的房价里面不包含露台,所以您当然没有露台的所有权。露台的面积也不记入开发商的大产权,严格的说开发商也没权利承诺露台归谁所有或归谁使用。但露台只与您的房产相连只有您能够上去(只是上去),但并不意味着您可以任意使用和改变用途,必须要考虑广大业主的利益和安全。开发商的做法没有错,更谈不上黑不黑。
    +10 2007-06-27 举报
  • 逐月照君 丨Lv 3
    自家的露台有使用权;房顶的露台归该栋楼的全体业主共有.
    +1 2007-06-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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