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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紧急求助:我快要无家可归了,该怎么办?(来自长沙县地税局小区)

    我现在住在我县地税局第三家属院,所在楼上共住了24户,就我们一家是正式职工,其余都是协税员。因以前局里福利分房时,我们还没有结婚证,未能享受到福利分房。2002年我结婚时,前任局长将我们安排到第三家属院,并交给局里2万元,单位开具的收据上面注明是“住房集资”,当时没有参加房改。现在地税局将第三家属院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转买给个人,我几次到单位交涉,现任局长都没有答应给予妥善安置或补偿。而买方想将旧楼拆除后搞开发,所以要逼着我家搬走,并威胁说停电停水,再不然就强行拆迁。我家已经在该房居住了三年多,听说房屋拆迁应当对被拆迁人资金补偿的,他们却不给补偿,在外面买八九十平方的楼房需要八九万元,现在我的经济能力又承担不起,真不知该何去何从。单位领导说过如果拿出相关的法律条文让他看,才会安置我们的。可我总觉得他们不将我们妥善安置,这是不是违反法律?求好心人帮助一下!

    楼房 家属院 土地使用权 房屋 举报

    提问者:萧晓月

    发布于2007-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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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5个回答
  • horse_house 丨Lv 4
    找媒体暴光一下,然后找法律解决问题.
    +10 2007-06-25 举报
  • 油条和豆浆 丨Lv 3
    你这个问题不应该贴在这啊,应该贴到法律版去
    +10 2007-06-25 举报
  • 施特劳斯的小狗 丨Lv 4
    1、“现在地税局将第三家属院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转买给个人”的手续是否已办理?是否合法?2、你唯一的证据是集资款的收据?
    +10 2007-06-25 举报
  • 逐月照君 丨Lv 3
    你要说你住在那里啊! 坚持就是胜利!!!!
    +10 2007-06-25 举报
  • 我很看好你 丨Lv 7
    最好寻求法律援助,帮你和与你一样的人们。
    +10 2007-06-25 举报
  • 猪头司令 丨Lv 3
    市长热线,或去市税局投诉。当然最好同时进行法律咨询。
    +10 2007-06-25 举报
  • 榴莲香飘飘 丨Lv 3
    你决对不能服软,先找单位补办房改手续,若单位不同意补办,就待在房里不能妥协,买方强制拆迁就是违法,可去告它。
    +10 2007-06-25 举报
  • 墙上一颗钉 丨Lv 3
    可以找你局补办房改手续.局里不同意可以依法信访和向人民法院诉讼.
    +10 2007-06-25 举报
  • 火星上的蚂蚁 丨Lv 3
    打投诉电话.
    +10 2007-06-25 举报
  • 北京汉堡包 丨Lv 3
    找个好律师咨询一下.
    +10 2007-06-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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