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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方为了逃税,与买方商量报低房价,这样可以吗?对买方有害吗?

    卖方为了逃税,与买方商量报低房价,这样可以吗?对买方有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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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ru_by

    发布于2007-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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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8个回答
  • 玉树麟枫 丨Lv 3
    请看一下我以前的帖子,谢谢。
    +1 2007-06-24 举报
  • sunny520311 丨Lv 3
    过户交税的依据是以评估价和成交价孰高的原则,就高不就低。一般都会写成和评估价一致的价格。主要是为了少交税。但再交易的话就对买方不利,要交税的差价会显高。合同中不写真实价格对双方都没有保障。对卖方而言,如果在过户后买方钱还未付清但未足了合同价给卖方,买方想赖帐的话就很麻烦,必竟交给房产局备案的合同价他已付清了。同样对买方而言,但付了比备案的合同价多的房款,他想找麻烦的话也会以此为借口,向卖方追讨多付的房款。
    +1 2007-06-24 举报
  • 生活周百通 丨Lv 3
    应该可以 这是要评估公司做出一个评估价的 他们会知道该地段的最低价 !不过最好是找中介公司操作 这种办法对买房没有风险 但是对于卖房的会有一定的风险
    +1 2007-06-24 举报
  • 镜花源 丨Lv 4
    房产交易里一种很常见的交易行为。对于买方来说没有什么不利。
    +1 2007-06-24 举报
  • 胡椒面瓜儿 丨Lv 3
    若成交价低于房地局规定的当地限价,则不能过户。危害:你再出售时,按照现行的税规,你应交的费用要高于正常成交时的费用。同时,若您是拆迁户或一年内再买卖的话,您免交的契税要少。
    +1 2007-06-24 举报
  • lucky宝儿 丨Lv 3
    房屋成交价明显低于实际价值。房管会要求做房屋评估。证实了,会得到应有处罚。
    +1 2007-06-24 举报
  • 小小西北浪 丨Lv 3
    是有的情况,但房价太底,财政局也会怀疑的,到时候你就得不偿失了。所以建议你还是依法纳税
    +1 2007-06-24 举报
  • 巧笑倩兮儿 丨Lv 3
    1、再次出卖时买方要多出税费,但这可以转嫁给下一个买家(只要下个买家愿意)。2、买方若要赖帐不出多出来的价钱,可以在买卖合同中将差价款计为装修折价写入合同的备注栏中。
    +1 2007-06-2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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