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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关二手房土地出让金的问题,求助!

    我的房子是集资房,两证齐全,现在可以自由上市交易了。单位为我们每户办土地证时已交出让金,所以土地证上标明是“土地出让”性质。现在我准备将这套房出售,但在办土地过户时被告知要交售价1%的土地出让金,问办事员:这费用该买方出还是卖方出?可回答:没有明文规定,双方自己协商。我有点疑惑:既然我的房子已交了出让金,为何还要再交?即使要交,我认为也应该是买方交才对。因为我单位已为我们交了这钱,算是给我们的福利吧!经了解只有”土地划拨”的才要补交的。不知那位有这方面的资料可提供,谢谢!

    土地证 土地转让 二手房 土地出让 举报

    提问者:我像费翔

    发布于2007-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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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猪头司令 丨Lv 3
    土地出让金原则上是由卖方交,但在卖房之前,如你不愿交这笔钱可和买方协商由买方来支付或打入房价中。单位为你们交这笔钱,倘若你不卖房,对你来说就是福利,如卖房就是你的盈利,双方已构成了交易行为就要缴税,很简单,你自己辛苦工作赚来的钱不也要打税吗?哪个店铺老板开店不交税的?难道他们不是卖自己的东西吗?这是天经地义的事。
    +1 2007-06-23 举报
  • 榴莲香飘飘 丨Lv 3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两种状况下要补交 1.第39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2.第43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变更了土地用途的 都要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具体你交的是什么原因 你可以拿税单咨询当地的地税局 至于谁交的问题国家是有文件指导的 如果合同里没具体约定 那就默认是卖方最后需要交纳 有约定的遵从约定 呵呵 谁交国家一样欢迎 只要有钱收 因为作为卖方你提供的标的物应该是没有瑕疵 而房屋完整的产权就要包含购买后土地使用权 所以你如不想交就在合同里做约定吧.
    +1 2007-06-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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