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房产证借给别人13年了,无法拿回,房子也无人问津,该如何收回自己的权益?

    13年前,房产证借给一亲戚做抵押,至今无法拿回也无法得知下落.90年代中旬我市重新办理了房产证并录入电脑,由于没有房产证号码和上述原因,就没有办理新的房产证.房子是三十年前自家盖的,不是商品房,现在只有土地证在手中.这一亲戚现在也无力偿还.那么现在我如何收回对房子的权益和利益?能够登报丢失并重新办理房产证吗?谢谢有人能够解答

    抵押贷款 土地证 商品房 房产 举报

    提问者:卡房车奴

    发布于2007-06-23

相关搜索推荐

共3个回答
  • 牛角尖等你 丨Lv 3
    必须在你的亲戚还清贷款之后才可以拿回,然后去房产管理部门换新的产权证因为你借给亲戚抵押,所以你的产权已经抵押在房管局必须还清贷款才可以,实际上你当时是担保人的性质,所以你必须为你的行为负责目前你是不可以申请挂失的,因为是已抵押的产权,而并非丢失,这些都是有登记的问题的症结是你的亲戚的问题了,和他们协商吧
    +1 2007-06-23 举报
  • 风在吹起 丨Lv 3
    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说一下!也可以申请挂失!
    +1 2007-06-23 举报
  • 围棋九段 丨Lv 3
    可以办理挂失重新申办。但是如果当年是设定了抵押登记的,那么先要撤销抵押登记
    +1 2007-06-23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