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开发商不成立业主委员会已经五年了是否可以不交物业费$https://m.fang.com/ask/ask_53743.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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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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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灵精怪sun
丨Lv 3
业主享受的物业标准和交纳的物业费用成正比,那你就应该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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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掌柜
丨Lv 5
我住的小区当时觉得房地产指定的物业公司不好,认为物业费太高,就要求更换,没想到新的物业公司把物业费费降了0.5元,可服务比以前的服务差一大截,原来报修后15分钟之前肯定到,如有困难他们会打电话告之说明情况,不会让业主傻等。现在这个物业公司倒是便宜了0.5元,可是报修后没有不超过20分钟到的,他们说因为物业费低,请不起那么多修理工,所以不可能这么快。后来我们了解到原来的物业公司有房地产给补助,支持物业许多资金。所以说有时候换物业还不如不换呢,当然情况不同你们可以多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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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风之声
丨Lv 4
可自己组织业主委员会,一也可找居委会主持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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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房小二
丨Lv 8
楼上的回答非常正确,顺便补充一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之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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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tao4ever
丨Lv 3
业主委员会不是由开发商组建,而是由业主自行组建,开发商没有权力和义务组建,他们往往希望组建得晚一些比较有利。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公司是有法律根据的,只要他们提供了服务,你不交物业费就没有道理。如果感到服务不好,可以联合其它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另选物业公司,但是往往还不如开发商指定的,因为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在维修、资金等方面能得到开发商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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