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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关二手房买卖中个税退税的问题

    我卖了一套房527000元,交纳了个税5270元,一年内我又买了一套房383300元,请问,我是按40%退税划算,还是到地税部申请按比例退划算?如果我先按40%退了,后面是否可以再退?

    退税 二手房

    提问者:babylcat19

    发布于2010-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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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老卒B站 丨Lv 1
    你好!对于在原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应于购房30日内,向原住房 所在地的主管税务部门提出减免税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同意后,办理纳税保证金退抵手续。申请减免税应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个人出售住房减免个人所得税申请审批表》。 (2)新购房的合同、购房发票、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产权人为配偶或夫妻名义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售原自有住房的合同,纳税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5)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2、对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纳税人,纳税人在申请减免税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填写《个人出售住房减免个人所得税申请审批表》。 (2)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产权人为配偶或夫妻名义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出售自有住房的合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由市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对于产权转让人为已婚的,应同时提供其配偶名义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后,在《个人出售住房减免个人所得税申请审批表》内签署同意,一式三份,主管税务机关存档一份,纳税人一份,委托代征单位留存一份;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纳税人,并详细说明原因。
    +10 2010-08-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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