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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权法的出台,社会主义改造这种明显不合理、也不合法问题能否解决?

    我的家庭就有这类问题,实际上就是按当时社会主义改造设定的150改造标准也是十分牵强。但代表政府公权力的房管部门以冷淡处理的方式,不给任何回答,也不给处理,因此我寄希望于物权法的制定。急切希望大律师给予指点迷津。

    提问者:黑斑鸠

    发布于2007-06-23

共2个回答
  • 阿拉丁酱油瓶 丨Lv 4
    回答者:ss_zhang2000 级别:新手 (2005-10-21 17:01:01) 经租房网址:私有权益网: 我们一起来维权吧
    +1 2007-06-23 举报
  • 豆沙包开门 丨Lv 3
    "改造"就是赎买,对工商社会主义改造有很清楚的定义.私有出租房屋从没有过被"改造"的事实.因此不用再说我家是150平米还是250平米了,这一切都是那个荒唐的时代留下的概念.没有所谓的错改还是不错改,这本身就是一场"玩笑",但不能把这场"玩笑"一直开到今天.它已经过于悲惨了.当事人自己首先要把概念弄清楚.
    +1 2007-06-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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