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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青岛,离婚后无房产的一方买房有何限制要求?

    首先,该问题的环境背景是青岛市!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为男方姓名,在银行有贷款记录,女方当时应要求提供了夫妻证明,但贷款人是男方;离婚后女方未分得房产,想买套房用来居住,有什么限制要求?是按首套住房还是二套住房贷款?利率怎么计算?靠谱的答复可追加分数。 北京市

    购房 贷款 房产 举报

    提问者:麦田UU

    发布于2012-09-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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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8个回答
  • 搜房网友 丨Lv 1
    物业应该去谭家派出所备案,让业主办理户口迁移
    +11 2014-08-17 举报
  • 至尊宝1230 丨Lv 6
    照现在的行情有可能吧,明年有待观察!
    +1 2014-09-16 举报
  • 苛乐 丨Lv 5
    看个人喜好,价格上来说,木地板贵 而且如果是地暖的话最好选质量好点的木地板,大多数人还是偏爱木地板~
    +1 2014-07-24 举报
  • 杨新晴2013 丨Lv 6
    建议找开发商和物业一起协商解决
    +1 2014-06-01 举报
  • 卢陶 经纪人
    首套房,利率6.49
    +1 2012-09-19 举报
  • 石磊 经纪人
    离婚后做过财产分割后名下有房子的话在青岛市内四区加崂山区还可以购买一套,名下没有房子算首套购房,首套购房贷款按正常利率
    +1 2012-09-18 举报
  • 高飞鹏 经纪人
    离婚后,您就算是一个单独的家庭单位。 名下没有房产且没有贷款记录,算是首套购房。30%首付,首套房贷利率(同期银行利率)。 如果有过房屋贷款记录,无论现在名下是否有房产,都按照2套房来处理。即:60%首付,标准银行利率且不打折。
    +1 2012-09-18 举报
  • 武幻时空 丨Lv 3
    离婚后未分得房产,那么女方名下就没有房产,再购买房屋就属于首套住房。
    +1 2012-09-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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