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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027579327
丨Lv 2
你的情况是不动产证被注销时没收到通知,后来看到公告才知道,想提异议但对方说已经超期不受理,这在现行规定下基本是合法的,因为异议登记有严格的15天起诉期限,期满后登记机构一般不会再受理同一事项的重复异议,目的是维护登记的稳定性和公信力。不过你不知情的情况下权利可能受损,还是有救济途径,首先可以收集证据证明自己确实未被有效通知(如公告形式不合规或未实际知晓),然后尽快向人民法院提起确认物权归属或更正登记的民事诉讼,法院审理时不受异议登记失效影响,能对权利归属作实体判断,最后如果判决支持你,再凭判决申请更正或注销相关登记就行,抓紧时间行动别拖,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