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婚前财产用于资助配偶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风险?

    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若要将婚前存款、房产等用于资助配偶,建议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资金性质(借款/赠与),保留转账凭证,避免财产混同。涉及房产加名或过户的,需按《契税法》缴纳契税,并建议公证。特别注意:若资金用于配偶个人债务,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北京市

    契税 房产加名 赠与 过户 举报

    提问者:月童天剑

    发布于2天前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5318902211 丨Lv 1
    婚前财产用于资助配偶涉及较多法律风险,需特别注意权属界定问题。若将婚前房产通过加名、赠与或过户方式变为夫妻共有,本质上属于财产性质的变更。根据相关规定,这种变更一旦完成即视为自愿赠与行为,离婚时可能面临财产分割。契税方面,房产加名或过户通常需要缴纳3%的契税,具体比例可能因房屋面积、地方政策有所不同。办理加名手续时,要注意区分"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方式,前者意味着房产完全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后者可以约定各自所占份额。实际操作中建议保留完整的资金往来凭证,若使用婚前个人存款支付婚后房贷,最好通过书面协议明确款项性质。对于价值较高的房产,可考虑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但要注意公证协议内容不能违反公平原则。若涉及父母出资情况,更要明确是借款还是赠与,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AI整理生成 -
    +1 22小时前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