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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配偶偷偷买房,另一方该如何维护权益?

    婚后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购房,这属于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建议先收集购房证据,可以协商要求加名,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主张房屋共有权。若对方用共同财产支付首付或房贷,您有权追回相应份额。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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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7807035552

    发布于2天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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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976944984 丨Lv 1
    夫妻一方擅自购房涉及共同财产保护问题。若房产购置于婚姻存续期间,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但实际操作中需注意以下要点: 购房资金若来源于共同收入或家庭积蓄,另一方有权主张房产共有。建议立即收集首付款转账记录、还贷流水等证据,证明资金来源于家庭共同财产。若房产已登记完成,可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异议登记,阻止对方转移资产,同时通过协商或司法途径要求加名或分割。 若对方通过借款购房,需区分债务性质。若借款用于家庭生活,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若未经另一方同意且未用于家庭开支,可主张为个人债务。此时需重点保存收入证明、家庭开支记录等材料。 对于仍在还贷的房产,建议尽快与贷款银行沟通,了解剩余贷款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主张补偿。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程序申请财产保全,但需注意提供相应担保。 实际操作中,各地对房产分割比例可能存在差异,一般会综合考虑出资贡献、婚姻时长、子女抚养等因素。建议优先通过调解解决争议,降低维权成本。- AI整理生成 -
    +1 9小时前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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