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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房产增值部分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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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869742079

    发布于2天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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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847844785 丨Lv 2
    婚前房产的增值部分是否分割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若房产为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个人名下,婚后未共同还贷或装修投入,增值部分通常视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或对房产有资金投入(如装修、翻新),则增值部分可能按投入比例进行补偿。 对于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司法实践中一般将已还贷款及对应增值部分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计算方式通常为:共同还贷本金+(共同还贷本金÷购房总成本)×增值金额。例如购房总价100万元,婚前首付30万元,婚后共同还贷20万元,离婚时房产增值至150万元,则共同还贷对应的增值部分为(20÷100)×50=10万元,该部分需协商或依法分割。 需注意,若房产登记为夫妻共同所有,即使购房资金来源于一方婚前财产,也可能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增值部分或按共有处理。实际操作中建议保留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还贷记录等证据,必要时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AI整理生成 -
    +1 22小时前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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