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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房产没做公证,离婚时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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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喻永刚

    发布于4天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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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969574949 丨Lv 2
    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看购房资金来源和登记情况。如果房产由一方全款购买且登记在个人名下,通常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需补偿对方。婚前购房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即使由一方出资,也可能视为赠与行为,房产转化为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割,但法院会考虑出资比例、婚姻存续期等因素适当调整。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没有公证,只要能提供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链证明购房时间和资金来源,同样可以主张房产归属。实际操作中,银行流水、购房发票等原始凭证的效力往往强于公证材料。对于父母出资的情况,需要区分是全款还是首付。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子女的单方赠与;若登记在双方名下或用于婚后共同还贷,则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建议家庭成员间的资金往来通过书面协议明确性质,避免日后纠纷。- AI整理生成 -
    +1 2026-01-2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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