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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michael_msx 丨Lv 4
    婚前贷款购房的房产增值部分在离婚时的分割,需结合购房出资、还贷情况以及产权登记等综合判断。若房产登记在购房方个人名下且婚后用个人财产还贷,增值部分通常视为个人财产;若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如工资收入),则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需按共同财产处理。 具体分割时,法院可能参考还贷比例、增值幅度等因素。例如:首付30%为个人出资,剩余70%贷款由夫妻共同偿还,则离婚时需补偿对方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及相应增值收益。实际操作中,需提供银行流水、购房合同等证明资金性质。 若双方协商不成,可依据相关规定通过诉讼解决。需注意,房产登记名字不影响财产性质认定,关键看资金来源。建议提前保留付款凭证,避免争议。 (注:涉及具体个案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AI整理生成 -
    +1 4小时前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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