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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如何分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离婚时需要对共有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分割的,双方应当先协商确定分割方案。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分割时需注意:1) 使用权必须依法登记;2) 分割后各方的使用权面积不能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标准;3) 需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北京市

    变更登记 使用权面积 不动产登记 举报

    提问者:ask3692406610

    发布于17天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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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526607947 丨Lv 0
    离婚时分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需结合实际情况处理。若该土地使用权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分割方案,比如一方获得使用权并向另一方补偿,或共同持有并按比例分配权益。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通常根据财产来源、贡献度、生活需求等因素判决。 涉及变更登记时,需携带离婚协议或生效判决书、身份证明等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若原权属证书仅登记一方姓名,需先办理共有权添加手续,再分割登记。使用权面积的分割可能受地方政策限制,部分地区允许物理分割(如划分地块),更多情况下采用折价补偿方式。 注意事项: 1. 若土地为划拨性质,补缴出让金后方可分割; 2.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分割需符合"一户一宅"原则; 3. 存在抵押或查封的需先解除限制。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登记部门具体要求。- AI整理生成 -
    +1 2026-01-2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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