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贷款办理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7577510250 丨Lv 2
    关于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分割问题,主要涉及财产权属认定和补偿计算。婚前一方个人出资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原则上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投入。在离婚分割时,房屋权属仍归登记方所有,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登记方需向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计算通常考虑三个因素:共同还贷总额、房屋增值比例以及还贷所占购房总成本的比例。具体计算公式为:补偿款=(共同还贷本息÷购房总成本)×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值×50%。例如总购房成本100万元,婚后共同还贷20万元,离婚时房屋增值至150万元,补偿款约为(20÷100)×150×50%=15万元。实际操作中还需结合还贷流水、房屋评估报告等证据材料。需要注意的是,若婚后使用夫妻共同收入还贷,即便由一方账户支付,仍视为共同还贷。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建议保留好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还款凭证等原始材料。- AI整理生成 -
    +1 昨天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