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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男方的婚前房产需要分给女方吗?

    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仍归原所有人。如果房子是男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个人名下,离婚时原则上不分割。但若婚后有共同还贷或装修出资,女方可以主张相应补偿。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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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479291543

    发布于3天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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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4457193 丨Lv 2
    离婚时男方婚前房产的归属问题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如果是全款购买的婚前房产且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根据相关规定这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若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权主张补偿。对于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房产仍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但共同还贷部分和相应增值部分需要补偿给对方。补偿金额计算通常参考还贷总额占购房总成本的比例,再结合房产增值幅度。实际操作中可通过协商或评估确定具体数额。房产证加名是重要考量因素。若婚后将女方名字加到房产证上,相当于赠与行为,房产可能转为共同财产。这种情况需要结合加名时的具体约定来判断产权份额。建议双方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寻求调解。处理这类问题时,保留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还款记录等证据材料很有必要,这些材料能帮助厘清财产归属和补偿金额。- AI整理生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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