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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191097570 丨Lv 2
    夫妻婚前未做财产公证的房产分割需要结合购房时间、出资情况、产权登记等要素综合判断。若房产系婚前一方全款购买且登记在个人名下,通常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但若婚后共同还贷或装修投入较大,取得房产一方需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婚前由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房产归属需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法院一般判归登记方所有,但需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给予对方补偿。补偿金额计算会考虑还贷总额、房产增值比例等因素。对于婚后加名或登记为共有的房产,无论出资来源如何,原则上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可能考虑出资贡献度适当调整比例。需要注意的是,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出资若无明确约定,婚前出资通常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实际操作中,法院还会考虑婚姻存续时间、子女抚养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作出裁判。建议保留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贷款记录等材料,这些对认定财产性质至关重要。- AI整理生成 -
    +1 2026-01-2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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