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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房产未做共同约定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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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7264865616

    发布于7天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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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778039526 丨Lv 2
    婚前购买的房产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不参与分割。关键在于房产登记在谁名下以及购房资金来源。如果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且全款购买,毫无疑问属于个人财产。若婚后共同还贷,虽然房产仍归登记方所有,但需对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给予另一方补偿。房产证加名是常见误区,很多人以为加了名就能分一半。实际上加名行为可能被视为赠与,具体分割比例要看登记方式。如果是共同共有,原则上平分;如果是按份共有,则按约定比例分配。父母出资购房的情况较为特殊。婚前父母为子女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于个人财产。若婚后父母部分出资,没有明确约定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这部分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关于房产增值部分,婚前个人房产的自然增值仍归个人所有。但若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或对房产有实质性贡献,比如装修、翻建等,增值部分可能需要适当分割。实际操作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婚姻存续时间、贡献程度等因素作出裁判。- AI整理生成 -
    +1 2026-01-2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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