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有一个占地15亩的集贸市场,土地性质原为耕地,1997年村里承包给个人建设集贸市场请问这种情况合法吗?
我村有一个占地15亩的集贸市场,土地性质原为耕地,1997年村里承包给个人建设集贸市场,承包期为十年,2007年合同到期,村委会又公开发包,承包期为30年,合同约定,集贸市场承包人对集贸市场有权转让,转租,建设等,但是没有约定合同到期后恢复地貌,另外关键是市场承包方以以租代征的方式出卖土地用于民房建筑,个别建房以取得合法建房手续,形成合法建房!强调一点,出卖土地建房合同是转租,请问这种情况合法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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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7991420761
发布于2026-01-18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