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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511816835 丨Lv 1
    婚前房产拆迁后取得的安置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若被拆迁房屋是婚前个人全款购买且无贷款,拆迁安置房原则上仍归原产权人所有,但若配偶对房屋翻建、装修等有资金投入或还贷贡献,可能主张部分权益。若拆迁补偿中包含人口因素(如安置面积按家庭成员数量计算),则配偶对应的份额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涉及婚后用共同财产补差价购买更大安置房的情况,补差部分及对应增值通常属于共同财产。实际操作中还需参考拆迁协议条款,若协议明确将配偶列为共有人或补偿款包含对家庭的补偿,则倾向认定为共有。 建议保留拆迁前的产权证明、拆迁协议、付款凭证等材料,必要时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明确权属。财产划分需综合考虑出资、登记、贡献等因素,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化规定,需结合当地政策判断。 (注:若后续涉及财产分割纠纷,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AI整理生成 -
    +1 2026-01-1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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