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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734069836 丨Lv 1
    婚前赠送女友手机这类物品,通常视为恋爱期间的赠与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婚前一方自愿赠与另一方的财物,若未明确约定为借款或附条件赠与(如以结婚为前提),离婚时一般不支持索回。手机属于日常消费品,随着使用会自然贬值,更难以主张返还。若当时有书面协议明确约定为借款,或手机属于贵重物品(如价值特别高昂且有证据证明),可尝试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实践中获得支持的概率较低。建议理性看待恋爱期间的财物往来,大额赠与最好保留相关凭证并明确性质。- AI整理生成 -
    +1 2026-01-1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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