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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053125898 丨Lv 1
    在离婚诉讼期间,若配偶未经协商擅自出售共有车辆,属于对共同财产的单方处置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所有,重大财产处置需双方一致同意。 建议立即收集车辆所有权证明(如行驶证、购车合同)、交易记录等证据,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车辆过户或款项转移。同时可在离婚诉讼中主张该行为无效,要求对方返还售车款或折价补偿。若车辆登记在一方名下,但购车资金来源于共同财产,仍需提供出资凭证以证明共有性质。 实际操作中,法院会结合交易价格是否合理、买方是否善意(如不知情且支付合理对价)等因素综合判定。若买方存在恶意串通,可追加其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需注意,紧急情况下可向交警部门报备车辆争议状态,但最终处置仍需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财产分割问题一般会在离婚判决中一并处理,无需单独起诉。- AI整理生成 -
    +1 2026-01-1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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