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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454174798 丨Lv 1
    婚前女方个人购房并办理贷款,房产归属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若房产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且婚后仍由女方个人偿还贷款,该房产通常视为女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原则上不参与分割。但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及对应增值部分,需按照共同财产处理,另一方有权主张补偿。 若婚后使用夫妻共同收入偿还贷款,即便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需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时,法院可能根据还贷比例、婚姻存续期等因素酌定补偿金额。 需注意:房产证加名或书面约定为共同财产的情况,将直接影响分割结果。建议保留还款凭证、购房合同等证据,以便厘清财产性质。- AI整理生成 -
    +1 2026-01-1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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