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贷款办理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154704941 丨Lv 1
    离婚时涉及夫妻共同还贷的房产分割,需结合实际情况处理。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婚后共同偿还贷款,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可协商由登记方继续持有房产,并向另一方补偿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的相应比例;若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会参照还贷贡献、房产现值等因素判决。 若房产为婚前购买且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前首付部分视为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仍需分割。此时非登记方有权主张还贷金额的一半及对应增值补偿。例如,婚后共同偿还贷款50万元,房产增值100万元,非登记方可能获得25万元还贷本金及按比例计算的增值部分。 需注意,若双方均主张房产所有权,法院可能综合考虑实际居住需求、子女抚养情况等作出裁决。若房产存在未结清贷款,还需与银行协商变更还款主体或提前结清贷款。建议保留还贷流水、购房合同等凭证,便于权益主张。 特殊情况下,如房产涉及父母出资等复杂情形,需进一步结合出资性质(赠与或借款)判定份额。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通过书面协议明确约定,避免后续纠纷。- AI整理生成 -
    +1 2026-01-15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