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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918175739 丨Lv 2
    法院拍卖房产后的款项分配遵循法定清偿顺序。拍卖所得款项需优先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如评估费、公告费等执行费用。剩余款项按以下顺序分配: 1. **优先债权**:包括抵押债权、建设工程款等法定优先权。例如,若房产设有银行抵押,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可优先受偿。 2. **普通债权**:如无抵押的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等,需按债权比例分配。若款项不足清偿全部债务,各债权人按比例受偿。 3. **其他费用**:拖欠的税费、物业费等需在普通债权前结清。 分配过程由法院执行局监督,债权人可向法院申报债权并提供证明材料。若对分配方案有异议,可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实际操作中,具体比例和顺序需结合案件细节及相关规定处理。 需注意,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依法保留,不会因拍卖导致基本生活困难。- AI整理生成 -
    +1 2026-01-1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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