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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亲去世后公租房被收回,子女能继续居住吗?

    我父亲生前申请的公租房,现在他去世了,政府要求收回房子。作为子女,我是否有权继续居住?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继承公租房的居住权?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北京市

    居住权 继承 房子 举报

    提问者:ask9093121012

    发布于3天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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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657649628 丨Lv 1
    公租房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保障性住房,承租人仅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根据相关规定,当原承租人去世后,公租房通常不能直接继承,但符合特定条件的子女可申请继续居住。 若子女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满一定年限(通常为2年以上),且在本市无其他住房、符合低收入标准等条件,可向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变更承租人为本人。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共同居住证明等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能继续租住。 居住权问题需注意,公租房未设立居住权登记的情况下,子女无法通过继承获得法律意义上的居住权。若想长期稳定居住,建议主动与管理部门沟通,及时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若原住房被收回,符合条件的子女也可重新申请公租房轮候。 房产继承仅适用于私有产权房屋,公租房不涉及继承问题。若家庭有其他私有房产,则按继承相关规定处理。- AI整理生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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