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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225329802 丨Lv 1
    婚前男方给女方的财产在离婚时的分割需要区分具体情况。如果是彩礼性质,在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的情况下,通常不予返还;若未共同生活或给付导致男方家庭困难,可酌情返还部分。若是明确赠与女方的财物,比如房产登记在女方个人名下且有书面约定,一般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对于大额财物如房产,若婚后共同还贷或装修投入,非产权方可主张补偿款。建议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参照相关规定,结合财产来源、婚姻存续时间、实际贡献等因素综合判定。日常小额赠与通常不作分割。- AI整理生成 -
    +1 2026-01-1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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