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贷款办理
  • 离婚期间如何处理49万房贷和24万外债?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我和配偶还没办完离婚手续,名下有一套共同房产,还有49万房贷和24万外债。想咨询这种情况下财产怎么分割?孩子的抚养权会怎么判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北京市

    房贷 房产 举报

    提问者:ask8506242190

    发布于10天前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jngtk 丨Lv 4
    关于离婚期间的房贷和外债处理,需结合财产分割与债务承担原则。房产若为婚后购买,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房贷也属于共同债务。双方可协商由一方继续偿还房贷并保留房产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若协商不成,法院可能判令房产归登记方或主要还款方所有,剩余房贷由获得房产者承担。外债如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原则上由双方共同承担,但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债务用途。 孩子抚养权判决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核心。法院会综合考虑父母经济条件、抚养能力、孩子年龄(8周岁以上需尊重孩子意愿)及生活习惯等因素。若双方条件相当,优先考虑维持孩子现有生活环境稳定性。抚养费根据未直接抚养方的收入比例及孩子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房产分割与抚养权无直接关联,但若一方获得抚养权且住房困难,法院可能酌情在房产分配上予以倾斜。建议保留购房合同、还款记录等凭证,必要时可申请财产保全。- AI整理生成 -
    +1 2026-01-14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