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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067306249 丨Lv 2
    在农村宅基地上由他人出资建房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讨论。宅基地使用权归集体所有,农户仅享有使用权。若出资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并报集体组织备案,这种合作建房行为通常是被允许的。但要注意,建成后房屋产权仍归原使用权人所有,出资方可依据协议主张相应权益。若出资方非本集体成员,则可能违反宅基地"一户一宅"及"集体成员专属性"原则。即便签订协议,也难获法律保护,甚至可能导致房屋被拆除。特别提醒,任何变相买卖宅基地的行为都是被禁止的,包括以合作建房名义行买卖之实。建议有此类需求的村民,事先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咨询具体政策,确保建房行为合规。若涉及较大资金投入,应当签订规范的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注意保留出资凭证等关键证据。- AI整理生成 -
    +1 昨天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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