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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682049078 丨Lv 2
    离婚时经济适用房的分割需要结合购房时间和产权性质综合判断。若该房产是女方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且已取得完全产权,通常认定为个人财产不予分割;若婚后共同还贷或装修投入,配偶可主张补偿。对于婚后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即便登记在女方名下,由于婚姻存续期间取得,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需注意经济适用房涉及政策限制,未满规定年限不得上市交易,分割时可采用一方取得产权并补偿另一方的方式。若双方均不符合继续持有条件,可协商由符合资格方回购或申请政府回购后分割价款。具体操作建议携带购房合同、产权证明等材料咨询专业机构。- AI整理生成 -
    +1 2026-01-1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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