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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期没到房东又租给别人,我能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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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1405404086

    发布于6天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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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611398221 丨Lv 2
    这种情况属于房东违约行为。根据相关规定,租赁合同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房东无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将房屋另租他人。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与房东协商解决是最直接的方式。建议保存好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等证据,明确告知房东其行为已构成违约,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给予合理赔偿。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居委会、街道办或相关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机构提出申诉。需要注意的是,维权过程中需准备完整的证据链,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合同、沟通记录、房屋现状证明等。若房东擅自换锁或驱赶租客,可立即报警处理。关于赔偿标准,通常包括已付租金、搬家费用、临时住宿费等直接损失,以及因房屋被占用导致的其他合理支出。建议通过书面形式固定双方协商结果,必要时可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AI整理生成 -
    +1 2026-01-1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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