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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安置地转让合同效力的规定是哪些

    拆迁安置地转让合同效力的规定是哪些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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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6068060769

    发布于8天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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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281490721 丨Lv 1
    关于拆迁安置地转让合同的效力问题,需结合相关规定和实践情况综合判断。拆迁安置地通常具有特定用途和限制条件,其转让行为可能受到一定约束。 若拆迁安置地性质为划拨土地,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根据相关规定,划拨土地需补缴出让金并完成手续后,方可合法流转。若已转为出让土地且完成产权登记,转让合同一般有效,但需注意当地政策对安置房的限售期限(如满五年方可交易)。 合同效力还需考察双方主体资格、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例如,若存在欺诈、胁迫或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的情形,合同可能无效。此外,部分地方规定安置房优先用于被拆迁人自住,若违反此类限制性条款,转让可能无法履行。 建议在签订合同前核实土地性质、产权状态及地方政策,必要时咨询专业机构。若已发生纠纷,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注:具体个案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此处仅提供一般性参考。)
    +1 2026-01-1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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