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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约到期租客不搬走物品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如果租客到期不搬离物品,房东可先书面催告,催告无果后可自行清点保管物品(需公证留存证据),产生的保管费用由租客承担。若物品价值较高,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注意清退过程要全程录像,避免纠纷。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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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157593729

    发布于10天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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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660999060 丨Lv 2
    租赁合同到期后租客拒不搬离且遗留物品的情况,可按以下步骤处理:租赁双方应优先协商解决。房东可给予合理宽限期,同时以书面形式催告租客限期搬离并清理物品,保留好送达凭证。若租客失联或拒不配合,房东需注意不得自行处置滞留物品。根据相关规定,房东可向当地基层组织申请调解,或向具有管辖权的机构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若租客仍占用房屋,房东有权主张逾期占用费。胜诉后可凭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强制执行。对于滞留物品,房东应全程录像取证,列明物品清单并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建议公证保存。经法定程序后,相关部门将监督物品移交或拍卖处置。特别提醒:切忌换锁、断水电或擅自变卖物品,这些行为可能引发法律风险。整个处置过程需严格遵守程序规定,确保自身行为合法合规。- AI整理生成 -
    +1 2026-01-1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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