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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配偶患有精神疾病,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一方患有精神疾病,法院会综合考虑其生活保障需求,在财产分割时予以适当倾斜。建议提前做好财产公证或通过调解协商解决。 北京市

    共同财产 财产公证 举报

    提问者:ask544693029

    发布于16天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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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980448890 丨Lv 2
    在涉及配偶患有精神疾病的离婚财产分割时,需综合考虑法律原则和实际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平等分割,但若一方因疾病丧失行为能力,需优先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 财产分割前,建议通过协商或调解方式处理。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结合财产来源、贡献度、病情严重程度等因素酌情调整比例,同时可能为患病方保留必要住房或生活费用。 关于财产公证,若婚前或婚姻存续期间已办理公证,原则上按公证协议执行。但若协议明显损害患病方权益,法院可依法调整。未公证的财产,仍需按共同财产性质分割。 需注意,患病方的监护问题可能影响财产管理。若其无民事行为能力,需由法定监护人代为参与财产分割程序。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AI整理生成 -
    +1 2026-01-1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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