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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方出资购房但登记两人名字,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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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5682350320

    发布于16天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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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899695365 丨Lv 1
    关于男方出资购房但登记为夫妻双方名字的情况,离婚时的房产分割需结合出资、登记意愿及婚姻存续期等因素综合判断。若房产登记为共同共有(未明确份额),通常视为对配偶的赠与,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割。若能证明购房款来源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且登记双方名字仅为形式(如限购政策等原因),可通过协商或诉讼主张多分比例,但需提供书面协议、付款凭证等充分证据。 若房产登记为按份共有(如注明男方占70%、女方占30%),一般按登记比例分割。需注意,婚后共同还贷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男方婚前支付首付,共同还贷部分仍需补偿对方。实际操作中,法院会优先考虑双方协议,若无协议则依据公平原则,兼顾子女权益、生活困难一方等因素裁量。 建议保留购房合同、付款记录、贷款凭证等材料,必要时通过专业渠道进一步咨询。- AI整理生成 -
    +1 2026-01-1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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